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“撞到了豪车咋缴”不应有定论。5月9日16时许,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倾军路再次发生交通事故,一辆弯道的出租车撞了私家车,惹来众多围观者,毕竟全责的女出租车司机单手捂着脸,在一旁默默地流泪。被撞到的是辆玛莎拉蒂,驾驶员称之为,出租车的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的保额过于赔偿金其技工费用。
(5月10日《沈阳晚报》)随着更加多的豪车经常出现在城市道路上,撞到了豪车咋缴也渐成一个社会热门话题。一方面,豪车以致于几百上千万元,维修费用极为高昂,另一方面,与豪车撞却是只是小概率事件,完全没有人为了回避这一风险而出售更高的保险。这就意味著,一旦与豪车撞且需担责的话,哪怕只是较小的事故,往往也不会产生相当大的赔偿金责任,极端情况下,甚至有可能造成普通车主面对倾家荡产的极大风险。
以此事为事例,如果技工费用相比之下远超过30万元的保额,那么对女出租车司机来说,完全就是一种不能忍受之轻。法理而言,依现在的《道路交通法》,女出租车司机如果担全责,那么理所当然支付远超过第三险要之外的技工费用。而从情理上说道,一次十分普通且没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,就有可能让一个家庭陷于经济赤贫,也很难说是长时间而合理的。情理固然无法打破法律,但法律又怎能瓦解基本的人性常理而独存呢?事实上,在情与法的纠葛之外,不一定没第三种思维方向。
罪过者担责当然到底,但问题是罪过者到底应当担多大的责任?或者说,罪过者所承担责任的大小不应以什么为标准,是以罪过造成的损失为标准?还是以罪过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为标准?抑或两者兼而有之?并非人人都能辨识豪车,更非人人都告诉豪车的价值,女出租车司机与豪车撞的风险,似乎远超过了她的意识到范围,所谓不知者有罪,这不一定无法沦为确认责任的一个考量因素。更加最重要的是,法律特别是在是民事法,最显然的目的在于防治而非惩戒,因此决不考虑到其实行效果和社会影响。有人说道,如果人人都遵从交通规则,会没这档子事吗?这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,事实上交通事故很难百分之百地防止。
与豪车撞,如果该怎么缴就怎么缴,看起来公平合理,实质上不会带给另一种不公平:因为豪车价值低,那么人人都会出于风险成本的考量而故意拐弯豪车,豪车就不会被配置文件为一种特权车,闲置更好的道路资源,某种程度不会带给安全隐患。撞到了豪车咋缴在学界也是一个富裕争议性的话题,各种观点争论不休。
这解释这个话题本身就有探究空间,在法律中也是一个盲区。鉴于此类事件大大再次发生,特别是在是不会对当事人带给很大的影响,法律有适当得出一个具体的众说纷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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